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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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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09:5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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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机构

北京外国语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专业、计划、省份

共22个专业:俄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匈牙利语、捷克语、瑞典语、荷兰语、芬兰语、塞尔维亚语、保加利亚语、立陶宛语、希腊语、朝鲜语、朝鲜语(商务)、老挝语、波斯语、泰语、缅甸语、印尼语、豪萨语、菲律宾语。
以上专业列在各省提前批次,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发布为准,考生按招生计划填报相应高考志愿。
本年度综合评价招生实施省份为:北京、河北、山西、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福建、广东、重庆和天津等20省市。在天津、山西、内蒙古、重庆、陕西仅招收文科生。在浙江不分文理,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葡萄牙语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是历史、地理、物理;其他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不限。北京外国语大学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即文科要求历史为A,其他为B,理科要求物理为A,其他为B。

三、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高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在年级同科类排名前10%以内,并且语文和外语成绩均在同科类排名的前5%以内(省级示范校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认可的优质生源校可适当放宽排名限制);
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对国别区域和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趋势有浓厚兴趣;
高中阶段体能测试合格;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此外,北京外国语大学鼓励复语考生报考。复语考生指除熟练掌握英语外,还熟练掌握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和朝鲜语其中一种。复语考生必须申请北京外国语大学组织的复语测试。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英俄复语的考生不得报考俄语专业,英朝复语的考生不得报考朝鲜语专业。申请复语考试的考生应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考试等级证明。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复语考生须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1级(德语复语考生也可以达到DSD1级),日语复语考生达到专业二级,朝鲜语复语考生达到TOPIC3级,俄语复语考生达到专业二级。

四、报名

3月20日12:00至4月20日24:00,考生登录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和上传各类信息,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身份证、学校推荐信(从报名系统打印)和复语考生的等级证书原件,以及其他证书的复印件请在到校参加能力测试时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中学所学语种(应与高考报名所选语种一致)为法语或俄语的考生在能力测试中使用法语或俄语测试,其他语种考生一律使用英语测试。
中学在填写推荐信之前,应将推荐考生的所有课程成绩、模拟考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北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填写推荐意见。

五、初审

报名结束后,北京外国语大学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以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
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二档。
学校初审结果公布时间为5月底,并将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六、能力测试

1.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需在报名系统确认并到北京外国语大学参加能力测试。
2.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满分50分,包括外语口试(满分25分)和中文面试(满分25分)。能力测试成绩由上述两部分相加而成。外语口试包括口试以及其他一种外语的模仿。中文面试包括无领导小组讨论和单独面试。
3.复语考生必须参加复语测试,考试时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考试等级证明。复语测试(满分5分)为口试。复语测试成绩达到3分的作为附加分计入能力测试成绩;否则不计入,同时取消其复语资格,但保留其作为非复语考生的资格。
4.能力测试的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考生应于17日来校报到),测试地点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具体详情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七、确定能力测试结果

能力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等:
能力测试总分达到30分且外语口试和中文面试成绩均达到15分的考生为合格。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考生为不合格。
能力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合格后,有资格填报北京外国语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提前批志愿。凡未参加北京外国语大学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提前批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八、综合评价成绩算法

能力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其综合评价成绩为考生的高考(实考分)、能力测试两个方面的成绩以当地高考成绩满分值按7:3的比例加总。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88816481
传真:010-88810273
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joinus.bfsu.edu.cn

附件:贫困考生资助申请表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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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北京语言大学“建设世界一流语言大学”的目标,2017年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含)以上外语类竞赛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外语水平测试或等级考试成绩优异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外语类专业或信息科学类专业(不可兼报)。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信息科学和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或能够提供其它材料证明具有相关特长和创新潜质者,可报考信息科学类专业。

二、招生计划

北京语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共56人,占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如下:
1、 外语类
专业: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日语(“日+英”复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
招生人数:47人
科类:不限
2、信息科学类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
招生人数:9人
科类:理科(合并文理科类省市不限)

三、网上报名

1.3月20日9:00至4月5日21:00,登陆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2.考生应保证所有报名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传证明材料时,应使用带有证明单位(个人)或颁发机构签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保证页面完整,文字清晰。
3.尚未获得证书、证书丢失等无法在报名阶段按要求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者,视为无效。
4. 报考信息、通知和名单公示等通过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四、考核录取

1.初审。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4月30日前,初审合格名单在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专业考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组织的专业考核,考试时间为6月11日,考试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校内,考核形式如下:
(1)专业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20分。
(2)外语类专业:笔试(英语100分、语文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外语专业素养及创新能力。
(3)信息科学类专业:笔试(英语100分、信息科学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信息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
(4)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和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3.资格认定。笔试成绩达到12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12分(含)以上者,根据专业考核总成绩全国排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认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6月23日前在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入围合格考生,由北京语言大学审核录取。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北京语言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
5. 复查。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入校时携带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包括证书、专利或论文等)原件,学校将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五、优惠政策

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按照自主招生认定专业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浙江按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一段线)执行。


六、报考要求

1.入围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及北京语言大学要求填报自主招生专业志愿。
2.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需按照北京语言大学认定的专业填报,未按要求填报视为自愿放弃优惠政策。非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北京语言大学;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北京语言大学;单独设立自主招生批次省区,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北京语言大学。
3. 上海市、浙江自主招生选考科目要求与学校当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江苏省考生高考选测科目须达到B+B(含)以上。
4.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

八、其他

1.考生本人及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申请和推荐,确保证书、专利、论文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各项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调整,请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通知。
3.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北语本科招生网:zsb.blcu.edu.cn
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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