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境外学历考生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1. 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除《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学校进行加分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广东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管理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三)考试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核 1. 报名表(登录“广东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管理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3. 本人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有关证明材料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资格审核和面试有关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校网站有关公告。 1.面试方式 C01—C09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执行力、发展潜力。 2.成绩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八、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1503602 |